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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對科研人員的干擾、不影響科研人員使用資金……在對《進一步深化管理改革 激發創新活力 *完成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既定目標的十項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進行解讀時,科技部重大專項司司長陳傳宏用到了“干擾”“影響”這些詞語。
剛剛獲得表決通過的*工作報告中提到,在基礎研究項目中,開展“包干制”改革試點。那么對于瞄準應用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來說,激勵舉措將如何賦予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和技術路線決策權?如何以服務促進重大項目的完成和落地?
管理人員做得多,科研人員煩擾少
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任務艱巨,須完成重大戰略產品、關鍵共性技術突破和重大工程等重大目標,在科技研發方面可謂勇挑重擔。
“重大專項的項目管理,不可掉以輕心。”陳傳宏表示,既要*重大專項既定目標的完成,又要避免過嚴過細的管理、頻繁的督查牽扯科研人員的大量精力,甚至影響項目的完成進度和質量。
“2019年,三部門(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不再開展專門的年度監督評估工作。”陳傳宏說,過去這個單位來一次,那個單位來一次,對研究人員來說其實是一種干擾。
“十項措施”規定,要統籌監督檢查工作計劃。每年年初,三部門將研究制定并公布各專項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年度工作計劃。切實統籌各層級工作,有效避免多頭、重復檢查。
監督檢查上要做“統籌”,在管理分類上則應該做“細分”。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西南交通大學教授羅霞表示,項目管理應該實現分類管理,基礎研究的目標是論文、科學規律,應用基礎研究出成果周期長,而技術創新瞄準實際產品的產出。目標和研究規律不同,考核也應該有所不同。
“十項措施”中明確將定期檢查進行了分類,規定重點核心任務攻關課題堅持定期檢查;一般性課題實施周期內原則上按不超過5%的比例抽查;實施周期三年(含)以下的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課題一般不開展過程檢查。
“統籌和細分兼顧,給管理部門自己‘壓擔子’,增加工作,減輕科研人員的負擔。”陳傳宏說,用管理部門的實干讓科研人員的“減負”不只表現在紙面上、筆頭上。
基于綜合表現,試點“綠色通道”
“一個研究單位如果數據可信度一直非常高、也有威信度高的專家參與,可以多放點權;而如果項目承擔單位經驗不足、水平有限,就可以少放點權。”兩會期間,來自科研領域的人大代表建議,社會上已經把信用評級與信貸等金融活動關聯了起來,科研管理也可以試試。
“十項措施”創新性地制定了開展基于績效、誠信和能力的重大專項科研管理改革試點,為試點項目開通“綠色通道”。其思路做法與“信用評級”相似。
“我們將選擇綜合實施績效*、有代表性的專項開展年度計劃申報‘綠色通道’試點,在既定目標和概算范圍內專項科研團隊對立項計劃和預算安排擁有自主權。”陳傳宏介紹,賦予*的重大專項科研團隊更大的技術路線決策權。
“十項措施”規定, 課題負責人自主選擇和調整技術路線的,三部門將在牽頭組織單位審核同意后僅開展形式審核,并形成綜合平衡意見。
除了技術路線的決策權,還將賦予試點單位預算支配權。“十項措施”中規定,改革試點單位在編制承擔重大專項課題預算時,可簡化預算編制,直接費用中除設備費外,其他費用只提供基本測算說明,不提供明細,進一步精簡合并其他直接費用科目。
完成從管理者向服務者的角色轉變
“重大專項已進入收官攻堅的關鍵階段。”陳傳宏說,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有利于加快組織實施,突破核心領域關鍵技術,保障專項總體目標圓滿完成。因此項目管理*須要從重大專項的實施目標出發,為科研人員做好服務,激發科研創新的活力。
為落實X總書記在兩院院士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在重大專項管理方面,科技部從管理者轉變為服務者。
據介紹,“十項措施”明確了壓縮評審時間、減少檢查頻次、開展一次性績效評價、清理簡化表格、*化經費管理、加大人員激勵等多項具體舉措,從薪酬激勵、績效支出、弘揚科學精神、實施非物質激勵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確措施,將有效地發揮引領、導向和示范的作用。
下一步,為推動重大專項成果的轉化工作,將進行從重大關鍵共性技術到應用示范“全鏈條、一體化”的統籌設計,加大重大專項成果在地方轉化落地力度,深化完善四川、江西、廣東等成果轉化示范區,打破原有政策性、機制性限制,*專項成果轉化落地、產出實效。
管理人員做得多,科研人員煩擾少
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任務艱巨,須完成重大戰略產品、關鍵共性技術突破和重大工程等重大目標,在科技研發方面可謂勇挑重擔。
“重大專項的項目管理,不可掉以輕心。”陳傳宏表示,既要*重大專項既定目標的完成,又要避免過嚴過細的管理、頻繁的督查牽扯科研人員的大量精力,甚至影響項目的完成進度和質量。
“2019年,三部門(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不再開展專門的年度監督評估工作。”陳傳宏說,過去這個單位來一次,那個單位來一次,對研究人員來說其實是一種干擾。
“十項措施”規定,要統籌監督檢查工作計劃。每年年初,三部門將研究制定并公布各專項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年度工作計劃。切實統籌各層級工作,有效避免多頭、重復檢查。
監督檢查上要做“統籌”,在管理分類上則應該做“細分”。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西南交通大學教授羅霞表示,項目管理應該實現分類管理,基礎研究的目標是論文、科學規律,應用基礎研究出成果周期長,而技術創新瞄準實際產品的產出。目標和研究規律不同,考核也應該有所不同。
“十項措施”中明確將定期檢查進行了分類,規定重點核心任務攻關課題堅持定期檢查;一般性課題實施周期內原則上按不超過5%的比例抽查;實施周期三年(含)以下的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課題一般不開展過程檢查。
“統籌和細分兼顧,給管理部門自己‘壓擔子’,增加工作,減輕科研人員的負擔。”陳傳宏說,用管理部門的實干讓科研人員的“減負”不只表現在紙面上、筆頭上。
基于綜合表現,試點“綠色通道”
“一個研究單位如果數據可信度一直非常高、也有威信度高的專家參與,可以多放點權;而如果項目承擔單位經驗不足、水平有限,就可以少放點權。”兩會期間,來自科研領域的人大代表建議,社會上已經把信用評級與信貸等金融活動關聯了起來,科研管理也可以試試。
“十項措施”創新性地制定了開展基于績效、誠信和能力的重大專項科研管理改革試點,為試點項目開通“綠色通道”。其思路做法與“信用評級”相似。
“我們將選擇綜合實施績效*、有代表性的專項開展年度計劃申報‘綠色通道’試點,在既定目標和概算范圍內專項科研團隊對立項計劃和預算安排擁有自主權。”陳傳宏介紹,賦予*的重大專項科研團隊更大的技術路線決策權。
“十項措施”規定, 課題負責人自主選擇和調整技術路線的,三部門將在牽頭組織單位審核同意后僅開展形式審核,并形成綜合平衡意見。
除了技術路線的決策權,還將賦予試點單位預算支配權。“十項措施”中規定,改革試點單位在編制承擔重大專項課題預算時,可簡化預算編制,直接費用中除設備費外,其他費用只提供基本測算說明,不提供明細,進一步精簡合并其他直接費用科目。
完成從管理者向服務者的角色轉變
“重大專項已進入收官攻堅的關鍵階段。”陳傳宏說,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有利于加快組織實施,突破核心領域關鍵技術,保障專項總體目標圓滿完成。因此項目管理*須要從重大專項的實施目標出發,為科研人員做好服務,激發科研創新的活力。
為落實X總書記在兩院院士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在重大專項管理方面,科技部從管理者轉變為服務者。
據介紹,“十項措施”明確了壓縮評審時間、減少檢查頻次、開展一次性績效評價、清理簡化表格、*化經費管理、加大人員激勵等多項具體舉措,從薪酬激勵、績效支出、弘揚科學精神、實施非物質激勵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確措施,將有效地發揮引領、導向和示范的作用。
下一步,為推動重大專項成果的轉化工作,將進行從重大關鍵共性技術到應用示范“全鏈條、一體化”的統籌設計,加大重大專項成果在地方轉化落地力度,深化完善四川、江西、廣東等成果轉化示范區,打破原有政策性、機制性限制,*專項成果轉化落地、產出實效。